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研究员黄育馥博士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最终成果是研究报告《信息高速公路与两个文明建设——政策思考》。这项成果探讨了我国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与两个文明建设的互动作用,尤其是对社会信息化的功能、因特网与两个文明的关系、我国的信息政策与法制建设,以及政府在信息化建设中的职能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论述,并对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与两个文明建设的关系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正确认识和分析信息高速公路的性质和社会功能,是我们制定正确的信息化政策的依据。社会信息化是一柄双刃剑,既为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工具,也向人类社会的进一步自我完善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此项成果分析了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对于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发展、社会结构的改变、社会文化的变迁、个人的社会化过程和国际关系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对于信息化的各项社会功能,应从正反两方面全面地认识,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和减少其负面影响。
全面了解国外在信息高速公路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是我们制定政策的重要参照。应该承认,我国的信息高速公路建设虽然发展十分迅速,但终究起步较晚。因此,全面了解和借鉴别国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我们认识这一新事物的性质并制定相应的政策非常重要。此项成果对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印度等11个不同类型的国家以及欧盟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情况、制定和实施的信息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这些国家均已不同程度地认识到发展信息化带来的裨益和问题,并各自结合本国的情况采取了不同的对策。这些政策和对策可作为我国制定信息化政策的参考。
进行社会信息化建设同样需要“两手抓”。以因特网为代表的信息传播新技术的重要特点是,它绝非一种单纯的技术,而是文化的载体。它与其他许多现代技术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影响不仅在于这一技术本身,还在于它所传递的内容。社会信息化是高度物质文明的体现,是生产和技术高度发展的产物;同时,它也对精神文明向更高层次、更高境界的进步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从而促进了一代新的文明的形成与发展。如果在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过程中只注意发展技术的方面,而忽视了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就必然尝到由此而带来的苦果。网络正在成为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领域,并将成为人们参与社会活动的一个日益重要的场所。因此,网络社会的文明是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创建网络社会的文明也理所当然地应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积极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信息政策和法律法规。信息业是人类文化的产业。除具有全球一体化的特征外,还带有鲜明的民族特征。网络管理既要注意与世界接轨,又要符合本国国情。在制定我国的信息管理政策时,一方面要加强对国外先进经验的研究,对适合我国国情的成功经验实行“拿来主义”,为我所用;一方面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信息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根据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步骤:1、修改现行法规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2、急用先立,尽快出台《信息资源法》和《信息市场法》。3、积极准备制定《网络法》。4、循序渐进,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信息法律体系。
政府在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和信息化发展中的职能。国内外实现信息化的实践表明,政府和政府所奉行的政策对于社会信息化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在社会信息化过程中的主要职能是:它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者和主要投资者、社会信息化政策方针的制定者、网络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关系的协调者、网上秩序的监督者和维护者。此外,政府本身还应成为推进国家信息化的表率。我国政府目前正在采取积极的步骤,加速政府信息化管理的步伐。应该注意的是,在集中力量从技术方面改进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功能的同时,还应注意内部相关的政策规定的制定,以使信息技术真正成为我们管理中安全可靠的工具。